关于安县朝同志免职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来源:党委组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3-06-26 16:13:21 点击数: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党群各部门:
经2023年6月6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
安县朝同志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职务。
(安县朝同志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退出领导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在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从事教学督导工作,落实相关待遇。)
中共陕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党群各部门:
经2023年6月6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
安县朝同志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职务。
(安县朝同志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退出领导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在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从事教学督导工作,落实相关待遇。)
中共陕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