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设置调整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来源:党委组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2-06-13 17:48:15 点击数: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党群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建设,完善党组织机构,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组织设置规定,经学校2022年6月9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对学校部分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设置调整如下。
设立: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人文管理学院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人文管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体育部总支部委员会。
撤销: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人文管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总支部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支部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体育部直属支部委员会。
中共陕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