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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设置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来源:党委组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2-11-16 10:54:30 点击数: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建设,完善党组织机构,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组织设置规定,经学校2022年11月9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对学校部分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设置调整如下。

设立: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工作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中医系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中医系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中西医临床医学系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工作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系纪律检查委员会。

撤销: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中医系总支部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中西医临床医学系总支部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系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陕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

http://img.sntcm.edu.cn/HIWCMzzb/202211/202211161054020.pdf